安徽永兴成年产150万套工程机械配套基地
理化试验中心、 1#/2#维修检测车间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安徽永兴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017-4-18
项目施工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永兴成理化试验中心、 1#/2#维修检测车间工程(项目名称),发包人为安徽永兴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与毕升路交口。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共分三个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30847.04m2,结构均为框架6层。其他指标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该项目建设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土建、安装(不包括电梯及必须要由公共资源单位完成的工程等)及总承包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2 你单位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 4 月 18日至2017年 5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安微永兴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 四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押金),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返回图纸时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 月 5日 17时之前。地点为 安微永兴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总部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微永兴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永胜 电 话:13956933261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工程名称 |
安徽永兴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理化试验中心楼 |
2 |
建设地点 |
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与毕升路交口 |
3 |
招标人 |
安徽永兴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4 |
工程设计单位 |
安徽皖都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 |
建设规模 |
该项目共分三个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30847.04m2,结构均为框架6层 |
6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该项目建设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土建、装饰、安装工程,(不包括理化实验中心楼部分内墙体蓝色虚线玻璃墙,及1#、2#维修车间除电梯,楼梯,卫生间及外墙,其他墙体都不计入。装饰仅计抹灰部分(做法详见图纸),室外、外墙保温、所有栏杆、轻钢玻璃雨棚及屋面工程计入,卫生间隔断及防水不计入;另不包括消防喷淋工程、电梯、所有门窗、外墙真石漆,所有灯具(仅楼梯、卫生间灯具安装)不计,供水仅算至±0.000,卫生间洁具不计)及总承包管理,详见施工图纸。 |
7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8 |
资金来源 |
业主自筹 |
9 |
计价方式及计价依据 |
各单位必须采用清单计价模式,自行编制清单自行报价,采用《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安徽省2006消耗量计价定额》及其最新的配套计价依据(按营改增模式计价),规费及组织措施费的费率按合肥市最新的规定计取 |
10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
11 |
工期要求 |
240天 |
12 |
投标 人资质要求 |
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
13 |
投标人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工程; 其他管理人员必须满足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相关要求。 |
14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述,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经勘察结束,若不在投标时提出异议,视做认同现场条件。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
15 |
投标文件份数 |
技术标及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 |
16 |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时间 |
时间:2017 年5 月 5日 17时止 地点:安徽永兴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总部 |
1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招标人实行不公开内部开标。 |
18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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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投标保证金 |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100万:银行转账或者电汇,不接受保函。 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应由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截止前转入招标单位以下账户, 汇入的账号、账户如下 帐号:20000327185710300000034 开户行: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瑶海支行 汇入账户名称:安徽永兴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7日内无息按原账户退回。 3、中标备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署后7日内无息按原账户退回。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单位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多余或不足部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退还或补足,以银行收到时间为准。 |
19 |
安全文明要求 |
(1)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2)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必须严格执行《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合肥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招标人针对本工程所作出的安全、文明措施等要求。 |
20 |
评审方法 |
中位值法评标。 评标基准价: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为5家或5家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果有效报价只有3家或4家,则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以此为基准价,投标报价最接近基准价的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21 |
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分包工程中需要承包方预留、预埋的部分仍由承包人施工。 |
22 |
投标答疑 |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在2017年4月2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超过上述时间,招标人对此异议不予受理,均视为投标人已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进行认真复核,投标人认可已包括了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 |
23 |
招标文件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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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投标人:在规定时间领取了招标文件的当事人。
1.2 中标人:通过评审,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经招标人确定并与投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1.3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有关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
1.4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2.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2收到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5.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5.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5.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邀请书
·投标须知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
7.1工程款支付
按施工单位工程形象进度的75%(即每完成一层支付进度款,经业主现场确认后)支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造价的95%,余款竣工决算后扣除保修金一次性付完。
7.2本工程的各款项,招标人均通过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支付给中标人。
8.1投标文件和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8.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3拟派项目经理基本情况,同类工程业绩;
9.4施工组织设计;
9.5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承诺函;
9.6其他材料。
投标人应在以上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10.1投标人投标时的报价为合同总价包干,中标价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
10.2最终结算价及结算依据的规定:
10.2.1计价依据和结算方式:《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安徽省2006消耗量计价定额》及其最新的配套计价依据(按营改增模式计价),规费及组织措施费的费率按合肥市最新的规定计取
10.2.2取费标准:
(1)工程取费费率执行合造价字【2016】002号文及合肥市最新规费、组织措施费等相关规定;人工费调整执行合造价【2013】13号文;相关建筑工程政策性调整文件。
(2)税金按增值税计取,税率按11%计取。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合肥相关规定计取。
(3)总承包服务(配合)费,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的工程分包及发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以及在施工中,为了使分包单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含管理费场地使用费、机具使用费等,总承包服务(配合)费按分包合同价(其中与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的分包工程,不予收取总承包服务(配合)费)的1%计取,由发包人在分包工程结算时统一扣除,在总承包人结算后一并支付给承包人,外脚手租赁与分包单位协商,水电费各自自行担负。
10.2.3材料价格:投标单位自行了解市场行情,充分预测施工期内的价格变动。施工期内材料价格波动不予调整。若有特殊材料需认价的,则需承包人、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共同询价确认。
10.2.4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10.2.5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按以上结算依据所确定的最终合同结算价应是承包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所需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工程间接费、进出场费、所有临时工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0.2.6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制定降低工程现场噪音、防止扰民和民扰的可行措施,涉及的相关费用承包人根据现场周边环境等因素在投标报价总价让利费中综合考虑,中标后此费用不再另外计取。
11.2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
11.3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和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2.1 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上述删改是根据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投标文件修改处需有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并按本须知规定的内容装订。
12.2投标文件的标记:
12.2.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2.2.2投标文件封面应清楚地标明以下内容: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应加盖受邀请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12.3投标文件的密封:
12.3.1投标人应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密封。
12.3.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包的密封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3.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1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1中标人应按投标报价的3%计取,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5.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15.2.1按照施工现场形象进度:施工至三层经验收合格后,返还履约保证金的40%;所有单体结构封顶经验收合格后,返还至履约保证金的5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至履约保证金的100%。
1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15.3.1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肢解分包给他人的;
16.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复印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转账单复印件,经招标人公司财务部门验证属实后,开具收据。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所述的金额、时间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拒绝以个人或者其他形式转账或缴纳现金。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未违背本须知规定情况下,中标通知书发布后7日内退还收据原账号退还(退还收据)。
16.4中标备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署后7日内无息按原账户退回(退还收据)。
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多余或不足部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退还或补足,以银行收到时间为准。
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6.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6.6.2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6.6.3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投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
16.6.4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原因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未能或拒绝与招标人签署合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开 标
17、开标
17.1 本项目招标人实行不公开内部开标。招标人在认真分析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遵循公正、公平、合理、科学的原则,按照中位值评标办法,由业主确定中标候选人。
18、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8.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8.1.1投标文件未按照前附表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18.1.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8.1.3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六、合同的授予
19、合同授予标准
19.1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招标人所确定的中标人。
19.2招标人对拟中标单位的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格进行核实。核实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经理是否在拟中标单位注册,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是否真实,投标单位提供的账户是否是拟中标单位的基本账户。
20、中标通知书
20.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0.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1、合同协议书的签定
21.1 发包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前附表要求递交不足部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帐后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定施工合同。
21.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一旦发现转包,本合同立即终止,承包人在得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21.3各个分包单位确定后,中标人须无条件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或三方协议。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2013年7月1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建市[2013]56号))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
承包人项目经理: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本合同在 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 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政策性文件、会议纪要、来往函件、邮件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中标后由业主提供)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中标后由业主提供)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工程红线范围内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无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无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招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它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施工图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专家论证)、企业标准、重大危险源清单等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接监理人通知后7日内交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四份(承包人、监理人、发包人、代建单位各一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驻工地业主办公室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驻工地承包人办公室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驻工地监理人办公室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红线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
1.12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无 。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项目建设过程的组织、实施、管理和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签订施工、监理及其他承包合同;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合同、质量、安全、工期、现场及技术档案管理;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提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计划,拟定项目实施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及竣工结算初审,编报工程竣工决算和竣工报告;负责现场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对违反合同行为的处罚;负责发包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本次招标工程中所涉及到的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到市场考察,以合理的价格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得以合肥市信息价与市场价不一致等因素为由(合肥市信息价仅供参考),向建设单位提出调整要求。在投标报价中需充分考虑该部分措施费,由此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及业主、档案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以上资料必须分类立卷成册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和电子版(.doc格式)同时提供 。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得少于22天,每周不得少于5天。项目经理每缺勤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如遇特殊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离开。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更换同等资质的项目经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更换人员违约金5万元整。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整。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整并视为承包人违约一次。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一次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一次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在半天以内的,须经发包人代表同意;超过半天的,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发包人同意。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一次;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每人次;擅自更换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等其它人员,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每人次。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天。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劳务分包以外的所有工程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劳务分包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原则上不同意承包人进行分包,涉及到超出承包人承包范围的工程具体协商,并经发包人批准。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合同价款的5%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授权委托书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为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承担费用。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无 ;
(2)无 ;
(3)无 。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协调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无。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 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工期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10%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无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本工程的商品砼由甲方供应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 。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除设计及发包人原因外不予变更。
10.2变更估价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
10.4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不设置。
10.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
10.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具体协商 。
10.5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本工程不设暂列金额 。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1.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
① 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 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 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无 。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无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无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不可抗力之外的所有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无 。
3、其他价格形式:无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同付款周期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同付款周期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采用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按施工单位每月工程形象进度的75%支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造价的95%,余款竣工决算后扣除保修金一次性付完。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5日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30天内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 。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3‰的违约金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后7天内 。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天内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肆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28天内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28天内 。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5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无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规定保质期截止日内无质量问题,全部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2) 如果在规定质保期截止日内存在质量问题,待质量问题修复,顺延一年后,经检验合格,全部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如仍存在质量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3) 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口头或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
(7)其他:无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 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劳动力、材料、设备投入计划不能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到场;更换项目班子管理人员或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不积极到位履行职责等。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劳动力、材料、设备投入计划不能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到场的视为承包人违约一次并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予更换,确因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身体健康等不可抗拒原因需要变更时,中标企业应当以条件相当且能满足合肥市建设主管部门更换条件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予以替换,并完善变更手续,报送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等相关管理部门备案。未报送备案或替换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条件低于投标时条件的,将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记录档案一次。如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须向发包人支付人员违约保证金1万元;如更换技术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人员违约保证金1万元/人次,其他人员1万元/人次。
项目班子人员在施工期间不能满足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并视承包人为违约一次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 。
根据《合肥市城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违约达三次的,发包人将承包单位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经市招投标管委会备案后,将其清退出场并记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进入合肥建筑市场,对所完成的工程量,发包人不承担支付义务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施工过程中如承包人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间超出15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只支付已完成工程量50%的价款,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工程所需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所需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合肥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 人民法院起诉。
(项目名称)施工
投标文件
受邀请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格式1:
投标函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方式及结算依据,以 作为投标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若报价有实质优惠可自行编写补充)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 _元(¥_______)。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安排 为项目经理,其资格证书号为: 。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若无填写:“无”)。
受邀请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受邀请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受邀请投标人:________(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格式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名称):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我 (法定人代表姓名)系 (受邀请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代理人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4:
受邀请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受邀请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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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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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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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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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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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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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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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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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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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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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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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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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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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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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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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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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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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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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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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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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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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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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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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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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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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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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邀请投标人:(受邀请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材料
商务标报价相关内容
技术部分
1、受邀请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参考格式见附表。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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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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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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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受邀请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受邀请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工期承诺函,根据招标前附表5的要求做出工期承诺,格式自拟。